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建立兵团重点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面向公众发布企业污染物自行监测各项指标信息和监督性监测污染物各项指标信息,以环保部颁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依据,企业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重点监控企业95家,其中废水国控企业30家,废气国控企业49家,污水处理厂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7家,危废1家。